律師親自訪談、寫狀及開庭才能確保委任的服務品質。
律師受過專業的諮商訓練,有豐富的訴訟經驗,能洞察案件中的角色,感同身受個案中原委,避免當事人遭遇二度傷害。
女性弱勢長期在肢體、語言暴力下,經常求助無門,本所參與法律扶助機構的個案委託,實際幫助需要幫助的弱勢族群。
本所全面電腦化管理,能有效率的處理律師業務,讓律師專注在當事人的需求及案情上,有效尋求當事人最大利益。
經手案件
滿意客戶
執業年資

1. 警察機關,調查局之審問陪同(可避免非法訊問)。
2. 偵查,審判階段之辯護及代理。
3. 提起自訴,再審,非常上訴之訴訟代理。
4. 家庭暴力防治法之相關案件
5.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少年保護輔佐案件

1. 各類行契約書擬定、簽約、見證、修改。
2. 親子、收養、繼承等家事非訟事件。
3. 財產信託。
4. 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祇登記、選任管理人、異議、解散事件。